如何治理城市的黑臭水体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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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7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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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根据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》,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,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(黑色或泛黑色),和(或)散发出令人不适气味(臭或恶臭)的水体的统称。根据黑臭程度的不同...


根据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》,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,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(黑色或泛黑色),和(或)散发出令人不适气味(臭或恶臭)的水体的统称。根据黑臭程度的不同,可将其细分为“轻度黑臭”和“重度黑臭”两级。“轻度黑臭”和“重度黑臭”的分级标准如下表所示。


如何治理城市的黑臭水体?


城市黑臭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表


从上表中可以看出,城市黑臭水体分级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透明度、溶解氧(DO)、氧化还原电位(ORP)和氨氮(NH3-N)。值得注意的是,有机物污染是导致黑臭的直接原因(第一要因),但评价指标并不包括用以表征有机物含量的化学需氧量(COD)或生化需氧量(BOD),这主要是因为COD或BOD虽是导致黑臭的诱导因素,但不是黑臭水体的特征。


水体为什么会变黑?水体为什么会变臭?黑臭水体形成的原因是什么?


目前,普遍接受的观点是:水体中有机污染物含量过高时,在好氧微生物的作用下,有机物分解会大量消耗水中的氧气,使水体转化成缺氧或厌氧状态。在缺氧和厌氧条件下,水体中的铁、锰等金属离子与水中的硫离子形成硫化亚铁、硫化锰等化合物。悬浮颗粒吸附硫化亚铁、硫化锰等,致使水体变黑;有机物腐败、分解,产生氨、硫化氢、硫醇、硫醚、有机胺和有机酸等恶臭物质,致使水体变臭。由此,不难分析出影响水体黑臭的主要因素有:有机污染物浓度、营养物质浓度、污染时间(污染形成后经历的时间)、水力条件、温度条件等。


黑臭水体主要治理技术在程庆霖先生《城市黑臭河道治理方法的研究进展》一文中有较为详尽的介绍,在此不再赘述。值得注意的是,由于该综述成文稍早,部分技术(如膜生物反应器MBR)尚未在黑臭水体治理与资源化中取得突破性进展,故未引起相当的重视。本系列文章将在后期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新技术做简单综述。


    黑臭水体治理的思路先行,避免为了治理黑臭而治理黑臭。黑臭水体治理思路可谓“百花齐放”,表面上看非朱即墨,实则殊途同归,总体可以概括为“系统分析、综合施策”。“系统分析“是指必须系统分析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水量特征及污染物来源,包括点源污染源(排放口直排污废水、雨季溢水、初期雨水等)、面源污染源(各类降水所携带的污染负荷、农村畜禽养殖废水等)以及内源污染源(底泥污染物、漂浮物、悬浮物等),“系统分析”保障了“综合施策”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。“综合施策”既指综合控源截污、内源控制以及生态修复等黑臭水体治理技术,避免单一治理技术的局限性,即再好的单一治理技术也不能彻底解决水体黑臭问题,亦指综合水体污染程度、污染原因和污染阶段,因地制宜,因时制宜,选用相对适宜的治理方案。根据污染程度与治理目标的不同,将黑臭水体治理分为应急治理、水质改善和长效保持三个阶段。在应急治理阶段,针对黑臭严重水体,采取有效措施,短期内快速缓解和消除黑臭现象。主要技术实施要点为:(1)截污,控制外源污染物的进入;


如何治理城市的黑臭水体?


(2)投加絮凝剂、除藻剂等药剂,快速去除污染物;(3)底泥清淤,将大量污染物迁移出水体;(4)补水(地表水或再生水),快速迁移、稀释污染物质。


在水质改善阶段,经过应急处理措施,黑臭现象缓解之后,进一步减轻水体污染负荷,采取工程措施净化水质,恢复水体景观功能。主要技术实施要点为:(1)人工增氧(曝气、纯氧增氧、化学增氧等),防止厌氧分解,提高水体中有机污染物质的降解速度;


(2)投加底质改良剂或氮磷控制剂,降低内源污染释放(仅适用于滞流型水体、封闭和半封闭型水体);(3)旁路处理,对水体进行循环处理;(4)植物净化(植物塘、生态浮岛等),利用水生植物的净化功能改善水质。


    在长效保持阶段,黑臭水体治理后,可能会面临污染负荷再度升高等问题,使得水体水质恶化和黑臭反复,因此需要保证水质有效管理,确保水质改善效果的长效性。主要技术实施要点为:(1)清水补给,通过补水加快水体循环;(2)生态修复,提高水体自身的净化能力;(3)水华控制,消除黑臭后的水体,仍然是富营养化水体,藻类容易暴发,最终导致黑臭,应采取必要措施控制水华。


尽管黑臭水体治理有望在2016-2017年度迎来爆发式增长,但个人认为目前仍然有以下几点值得高度关注:(1)政策力度,近期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迎来了政策风口。山雨欲来风满楼,但雨能下多久,雨期能有多长,能否彻底润湿植物根系,而非仅停留在表层土壤,暴风骤雨过境后能否有持续的和风细雨,值得关注;(2)合作模式,环保部定期编制《水污染防治工作简报》第六期特别通报:宁波市采用PPP模式,对38条内河共82万平方米水域进行治理,河道治理前期所有资金、水质维护设备的购买、维护及人员管理费用均由企业自行带资垫付,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。但PPP模式下存在着政府与市场只能界线不清,政府违约风险较大,PPP资产转让市场活跃度不够等问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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